兒童醫療補助資格是否有使用年限?需要每年更換嗎?
1.依據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實施要點規定,有關補助對象年齡規定如下: a.第一類兒童:一般兒童補助至6歲以下。 b.第二類兒童:未滿2歲極低體重早產兒、低收入戶或社會局特殊個案補助至6歲以下,若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或重大傷病兒童依據衛生署公告年限為準,最多可補助至12歲以下。 c.第三類兒童:第三胎(含)以上補助至6歲以下。 2.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資格不需每年更換,可使用至核發年限到期為止,惟戶籍經遷出北市,相關補助資格即自動失效,另第二類兒童如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個案等,因其證明需逐年核定,所以每年需依據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展延補助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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