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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https://www.slh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7BDBA9682DF7079&s=391E989AE5F3B92C",
    "title":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內容":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一、授權方式及範圍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中心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二、相關事項說明(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本中心標誌之提供。(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關保護措施。(三)部份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因本網站依約僅具公開發表之地位，故經本中心特別聲明須另取得同意方可使用之資料與素材，不在本授權範圍之內。(四)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編輯、改作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目的或內涵不符，使用者須自負民事、刑事上之法律責任。三、本網站之授權並不代表本中心建議、認可或贊同使用者加值衍生物之地位。著作權侵權處理辦法一、本中心尊重他人著作權，並依「著作權聲明」及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保護著作權，任何人士不得有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二、如果您（著作權人、製版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認為本中心網站的內容侵害您的權利或有違反著作權法等情事，本中心將依下列程序處理：（一）通知本中心請您填寫「著作權侵害通知書」，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掃瞄成電子檔）至本中心，恕不接受電子簽章。（二）先行移除如「著作權侵害通知書」無須補正（詳參通知補正），依您所提供的資料，本中心初步研判內容有侵權或違法之虞時，本中心將先行從網站上移除內容，但會保留及封存移除時的相關資料（著作權法第90條之10）。（三）轉知涉有侵權之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本中心將您所提供的聯絡資料（姓名、電子郵件、電話、傳真）轉知使用者，請他（她）與您聯繫及溝通解決爭議（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2項）。（四）使用者異議如果使用者認為沒有侵害著作權情事，將填寫「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送本中心，如無須補正（詳參通知補正），本中心會將異議內容及聯絡資料（姓名、電話、電子郵件）轉送給您，您必須在接獲本中心通知之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已對使用者訴訟的證明（含報案三聯單），否則本中心將於通知您的次日起14個工作日後依使用者要求重新上傳（著作權法第90條之9）。三、其他注意事項：（一）受委任提出侵害或異議通知如受委任提出「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代理人應同時聲明其已受當事人（著作權人、製版權人、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或使用者）委託，並載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二）通知補正1、「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內容若有不完整，本中心將於接到通知書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補正。2、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應於接到通知補正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視為未提出「著作權侵害通知書」或「著作權侵害異議通知書」。3、不合格式之通知或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不得作為本中心知悉侵權情事之依據。（三）3次侵權終止服務使用者若有3次涉及侵權情事，本中心將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1項第2款）。（四）個人資料保護本中心重視個人資料保護，處理著作權侵權過程中，除聯絡資料（姓名、電子郵件、電話、傳真）外，本中心不會提供您其他足以識別他人之個人資料，如您欲取得該項資料，您須向刑事警察局報案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本中心將依前開單位來函配合提供。（五）本中心聯絡窗口姓名：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電話：28813039傳真：28835946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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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著作權聲明",
    "內容": "機關網站著作權聲明修正意見1.&nbsp;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網站上刊載之所有內容，除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如法律、命令、公務員撰擬之講稿、新聞稿等--請參考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外，其他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及其他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保護。2.&nbsp;上述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歡迎各界廣為利用。3.&nbsp;本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4.上述〝合理使用情形〞，說明如下：(1)本網站上所刊載以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即著作人為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者，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利用時，並請註明出處。(2)本網站上之資訊，可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而重製。(3)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本網站上之資訊，引用時，並請註明出處。(4)其他合理使用情形，請參考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之規定。5.&nbsp;除了合於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一非移除或變更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否則無法合法利用著作；或者因為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技術上必須要移除或變更的情況之外，本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未經許可，不得移除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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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隱私權保護政策非常歡迎您光臨台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為了讓您能夠安心的使用本網站的各項服務與資訊，特此向您說明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以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詳閱下列內容：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nbsp;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本網站如何處理在您使用網站服務時收集到的個人識別資料。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網站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 ，也不適用於非本網站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資料的蒐集與使用方式&nbsp;為了在本網站上提供您最佳的互動性服務，可能會請您提供相關個人的資料，其範圍如下：本網站在您使用服務信箱、問卷調查等互動性功能時，會保留您所提供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連絡方式及使用時間等。於一般瀏覽時，伺服器會自行記錄相關行徑，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的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做為我們增進網站服務的參考依據，此記錄為內部應用，決不對外公佈。為提供精確的服務，我們會將收集的問卷調查內容進行統計與分析，分析結果之統計數據或說明文字呈現，除供內部研究外，我們會視需要公佈統計數據及說明文字，但不涉及特定個人之資料。除非取得您的同意或其他法令之特別規定，本網站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予第三人或使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 　資料之保護&nbsp;本網站主機均設有防火牆、防毒系統等相關的各項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加以保護網站及您的個人資料採用嚴格的保護措施，只由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接觸您的個人資料，相關處理人員皆簽有保密合約，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會受到相關的法律處分。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本署相關單位提供服務時，本網站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網站對外的相關連結&nbsp;本網站的網頁提供其他網站的網路連結，您也可經由本網站所提供的連結，點選進入其他網站。但該連結網站不適用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您必須參考該連結網站中的隱私權保護政策。Cookie之使用為了提供您最佳的服務，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Cookie，若您不願接受Cookie的寫入，您可在您使用的瀏覽器功能項中設定隱私權等級為高，即可拒絕Cookie的寫入，但可能會導至網站某些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網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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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網站安全政策",
    "內容": "個人資料之蒐集及運用&nbsp;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只就其特定目的，做為承辦所提供服務之用，不會任意對其他第三者揭露。使用本網站時，本網站將自動收集下列資訊：日期和時間、您所擷取之網頁、您所在之網址、您的瀏覽器種類、您對本網站頁所做行動 (如下載等)及成功與否，這些資訊可能被用來改善本網站之效能。監測對本網站造成重大負荷的網址上的行為。資訊安全權責與教育訓練&nbsp;對處理敏感性、機密性資料之人員及因工作需要須賦於系統管理權限之人員，妥適分工，分散權責並建立評估及考核制度，及視需要建立人員相互支援制度。對離 (休、停)職人員，依據人員離(休、停)職之處理程序辦理，並立即取消使用各項系統資源所有權限。依角色及職能為基礎，針對不同層級人員，視實際需要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及宣導，促使員工瞭解資訊安全的重要性，各種可能的安全風險，以提高員工資訊安全意識，促其遵守資訊安全規定。資訊安全作業與保護&nbsp;建立處理資訊安全事件之作業程序，並課予相關人員必要的責任，以便迅速有效處理資訊安全事件。建立資訊設施及系統的變更管理通報機制，以免造成系統安全上的漏洞。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審慎處理及保護個人資訊。建立系統備援設施，定期執行必要的資料、軟體備份及備援作業，以便發生災害或儲存媒體失效時，可迅速回復正常作業。網路安全管理&nbsp;與外界網路連接之網點，設立防火牆控管外界與內部網路之資料傳輸及資源存取，並執行嚴緊的身分辨識作業。機密性及敏感性的資料或文件，不存放在對外開放的資料系統中，機密性文件不以電子郵件傳送。定期對內部網路資訊安全設施與防毒進行查核，並更新防毒系統之病毒碼，及各項安全措施。系統存取控制管理&nbsp;視作業系統及安全管理需求訂定通行密碼核發及變更程序並作成記錄。登入各作業系統時，依各級人員執行任務所必要之系統存取權限，由資訊室系統管理人員設定賦予權限之帳號與密碼，並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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